国土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使用农民集体土地

2016-4-22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国土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使用农民集体土地

2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民间资本举行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行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改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将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意见》肯定了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和年期,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肯定为医卫慈善用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最高不超过50白癜风怎样治最好年肯定。同时,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计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意见》指出,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计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医治白癜风有甚么方法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创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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